根据天津市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《关于开展 2021年优秀学位论文、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为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工程专业学位的建设,市工程教指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学位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,研究生院组织了申报工作。经学院申报、专家评审,我校评选出优秀学位论文38篇、优秀指导教师19人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—2021年11月12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。联系电话:23500031、85358939。邮箱:liujun@nankai.edu.cn、liuzhi@nankai.edu.cn。
附件1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
附件2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
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
2021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