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大学关于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
新一届委员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[2016]5号文件通知,决定对金融等28个任期已满的教指委进行换届。现将推荐教指委新一届委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委员遴选条件
1.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公正廉洁。
2.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,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。一般应为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或相关领域专家,并具有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。
3.组织协调能力较强,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。
4.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(1956年2月1日以后出生),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。
二、遴选要求
我校每个教指委限推荐1名,若教指委秘书处在我校的可推荐2名。
三、材料报送事宜
请根据以上要求,研究提出新一届委员人选的推荐名单,填写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1)和《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》(附件2),各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公章,于2016年3月21日前交送我办,同时发送附件1、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xkb@nankai.edu.cn。
地址:八里台校区:办公楼207津南校区:综合业务楼西楼315
联系人:孟萍王亚军23500031(八里台校区) 23500744(津南校区)
附件:1.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
3.《关于请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》(学位办[2016]5号)
4.我校本次推荐教指委新一届委员的专业学位点清单
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
2016年3月14日